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及登革热、艾滋病确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L250301—GT440104-8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一、招标条件
本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及登革热、艾滋病确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70.271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艾滋病检测试剂类; (002)生化鉴定试剂类;
(003)培养基及耗材类; (004)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物资;
(005)理化实验室危化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艾滋病检测试剂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艾滋病检测试剂类):本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艾滋病检测试剂类):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002生化鉴定试剂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生化鉴定试剂类):本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生化鉴定试剂类):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003培养基及耗材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3(培养基及耗材类):本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3(培养基及耗材类):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004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物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4(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物资):本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4(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物资):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005理化实验室危化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5(理化实验室危化品):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获取方式:电子邮件登记获取。售价:500元/采购包。
支付方式:1)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支行
开户名: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3602010609200458381
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
七、其他
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及登革热、艾滋病确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及登革热、艾滋病确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L250301—GT440104-8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2,71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艾滋病检测试剂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335,8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1 20(盒) 详见第二章 否
1-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2 20(盒) 详见第二章 否
1-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免疫印迹法) 40(盒) 详见第二章 是
1-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非定值质控品(ELISA法)0.5NCU 20(支)详见第二章 否
1-5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非定值质控品(胶体金法)8NCU/ML 10(支)详见第二章 否
1-6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阴性非定值质控品(胶体金法) 10(支) 详见第二章 否
1-7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法)三代试剂 50(盒) 详见第二章否
1-8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法)四代试剂 50(盒) 详见第二章否
1-9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TRUST) 4(盒) 详见第二章 否
1-10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 6(盒) 详见第二章 否
1-1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梅毒病毒抗体阳性非定值质控品(抗TP)(TRUST) 10(支) 详见第二章 否
1-1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梅毒病毒抗体阳性非定值质控品(TP)8NCU/ML 10(支) 详见第二章 否
1-1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丙肝抗体胶体金 6(盒)详见第二章 否
1-1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丙肝病毒抗体阳性非定值质控品(胶体金法)8NCU/ML 10(支) 详见第二章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止。
采购包2(生化鉴定试剂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92,04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登革热NS1/Ag-IgG/IgM胶体金三合一40(盒) 详见第二章 是
2-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分型试剂盒(ELISA) 3(盒) 详见第二章 是
2-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霍乱弧菌O139诊断血清 5(瓶)详见第二章 是
2-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霍乱弧菌O1群、O139诊断血清10(瓶) 详见第二章 是
2-5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霍乱弧菌诊断单抗(O1小川、O1稻叶) 2(套) 详见第二章 是
2-6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 1(套)详见第二章 是
2-7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志贺氏诊断血清 1(套)详见第二章 是
2-8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生化鉴定试剂GP 3(盒) 详见第二章 是
2-9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生化鉴定试剂GN 6(盒) 详见第二章 是
2-10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生化鉴定试剂BCL 1(盒) 详见第二章 是
2-1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微生物质谱基质液 3(盒) 详见第二章 是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止。
采购包3(培养基及耗材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61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3-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营养琼脂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3-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无菌检验用洗脱液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3%氯化钠三塘铁琼脂 6(瓶)详见第二章 否
3-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TCBS琼脂培养基 16(瓶)详见第二章 否
3-5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3-6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平板计数琼脂 10(瓶) 详见第二章否
3-7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碱性蛋白胨水 40(瓶) 详见第二章否
3-8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胰蛋白胨大豆肉汤 8(瓶)详见第二章 否
3-9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改良胰蛋白胨大豆肉汤培养基配套试剂 12(盒) 详见第二章 否
3-10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胰蛋白胨大豆多粘菌素B肉汤16(盒) 详见第二章 否
3-1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CARY-BLAIR氏运送培养基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1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3%氯化钠碱胨水 6(瓶)详见第二章 否
3-1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GN增菌液 4(瓶) 详见第二章 否
3-1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四号琼脂培养基 8(瓶)详见第二章 否
3-15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四号琼脂培养基配套试剂(亚碲酸钾) 8(盒) 详见第二章 否
3-16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7.5%氯化钠肉汤培养基(颗粒型)40(瓶) 详见第二章 否
3-17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18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液体硫乙醇酸盐培养基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19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沙门氏菌鞭毛诱导软琼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20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EC肉汤 4(瓶) 详见第二章 否
3-2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志贺氏增菌肉汤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2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胆汁液态培养基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3-2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KF链球菌琼脂培养基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3-2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煌绿乳糖胆盐肉汤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3-25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结晶紫中性红胆盐琼脂 4(瓶)详见第二章 否
3-26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结晶紫中性红胆盐MUG琼脂8(瓶) 详见第二章 否
3-27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带滤芯吸头 1(箱) 详见第二章是
3-28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带滤芯吸头 3(箱) 详见第二章是
3-29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带滤芯吸头 1(箱) 详见第二章 是
3-30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带滤芯吸头 1(箱) 详见第二章 是
3-3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工作站吸嘴 10(套) 详见第二章 是
3-32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96孔PCR反应板 12(盒) 详见第二章 是
3-33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96孔PCR反应板 12(盒) 详见第二章 是
3-34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耐121度高温透明高压袋 2(箱) 详见第二章是
3-35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2mL可立外旋冻存管 80(包) 详见第二章 是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止。
采购包4(理化实验室检验检测物资):
采购包预算金额:143,40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4-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丁香酚D3内标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丁香酚溶液标准物质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3-氨基苯甲酸乙酯甲基磺酸盐(MS-222)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地西泮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地西泮-D5 2(瓶) 详见第二章否
4-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奥沙西泮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奥沙西泮-D5 2(瓶) 详见第二章否
4-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结晶紫、隐性结晶紫混标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乙腈中隐色孔雀石绿-D6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孔雀石绿D5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磷酸三(2–丁氧基乙基)酯,TBOEP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磷酸三(2–氯异丙基)酯(TCIPP)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磷酸三苯酯(TPHP)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TBOEP-d27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TCEP-d12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TCIPP-d18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TPHP-d15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亚硝酸钠标准溶液 3(瓶) 详见第二章否
4-2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水中三氯乙酸 3(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2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三氯乙酸质控 3(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2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二氯乙酸质控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4-2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二氯乙酸内标C13 1(瓶) 详见第二章否
4-2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水中二氯乙酸标准溶液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2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氟标准溶液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2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硝酸盐质控样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2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水中氯离子标准溶液 3(支)详见第二章 否
4-2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硝酸盐氮标准溶液 3(瓶) 详见第二章否
4-2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硫酸盐质控样 3(支) 详见第二章 否
4-3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硫酸根标准溶液 2(个) 详见第二章否
4-3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亚氯酸盐标准溶液 3(瓶) 详见第二章否
4-3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氯酸盐标准溶液 3(瓶) 详见第二章否
4-3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氯酸盐内标18O3 1(瓶) 详见第二章否
4-3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高氯酸钠内标18O4 1(瓶) 详见第二章否
4-3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水中铵离子标准溶液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3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溴酸盐标准溶液 1(瓶) 详见第二章否
4-3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钠标准溶液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3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酒石酸美托洛尔对照品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3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4种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内标混标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4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4种硝基呋喃混合标准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4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6种喹诺酮混合标准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4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19种磺胺类药物混标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4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氯霉素标准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4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氯霉素D5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4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锗标准溶液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4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EDTA二钠标准滴定液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4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氰化物标准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4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瓶) 详见第二章否
4-4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鱼肉粉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标准物质质控样品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5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鱼粉中恩诺沙星质控样品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5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鱼肉中磺胺二甲嘧啶质控样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5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氯霉素质控(鱼肉)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5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质控样-丁香酚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5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质控样-地西泮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5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孔雀石绿质控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5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甲醇中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混合溶液标准物 1(支) 详见第二章否
4-5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氟苯色标 2(支) 详见第二章 否
4-5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4-溴氟苯/1,2-二氯苯-D4同位素混标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5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28种挥发性有机物 2(瓶)详见第二章 否
4-6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二甲基二硫醚d6 2(瓶) 详见第二章否
4-6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2,4,6-三氯茴香醚 2(瓶) 详见第二章否
4-6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二甲基三硫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6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13种喹诺酮类混标 1(瓶) 详见第二章否
4-64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液相小瓶内衬管 2(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6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一次性非灭菌注射器(无针头)30(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6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0.22有机相针式滤头 30(包)详见第二章 否
4-67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离心管 5(箱) 详见第二章 否
4-68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离心管 3(箱) 详见第二章 否
4-6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一次性吸管 20(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70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洗洁精 9(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7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洗瓶机专用盐 1(箱) 详见第二章 否
4-72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精密螺纹磁性顶空瓶盖垫 5(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3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5(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4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2(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5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5(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6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3(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丁腈手套 20(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丁腈手套 30(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7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丁腈手套 20(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8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一次性吸管 10(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8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2(包) 详见第二章 是
4-82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2(包) 详见第二章 是
4-83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移液枪枪头 2(包) 详见第二章 是
4-84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液相色谱仪进样瓶 6(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85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3mL瓶盖垫 3(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8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白色塑料进样瓶 6(包) 详见第二章否
4-8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棕色瓶 200(个) 详见第二章 否
4-8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砂纸 20(张) 详见第二章 否
4-8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砂纸 20(张) 详见第二章 否
4-9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医用无菌棉签 10(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9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质谱用棉签 2(包) 详见第二章 是
4-92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无尘纸 2(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93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流动注射挥发酚试剂包 1(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94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流动注射氨氮试剂包 2(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95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流动注射阴离子试剂包 1(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96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流动注射氰化物试剂包 2(包) 详见第二章 否
4-9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硫酸铜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98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胃蛋白酶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9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抗坏血酸 3(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00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四甲基氢氧化铵(25%水溶液)5(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0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氨水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02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离子色谱柱 1(个) 详见第二章 是
4-103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全氟辛酸溶液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04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乙腈中全氟己酸溶液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05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全氟庚酸溶液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06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9-氯-3-氧杂全氟壬烷磺酸钾盐溶液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07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中全氟辛烷磺酸钾盐溶液 1(瓶)详见第二章 否
4-108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SPE 固相萃取柱 2(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109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醋酸纤微滤头 2(盒) 详见第二章 否
4-110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有机磷酸酯捕集柱 1(支) 详见第二章 是
4-111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鱼肉中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4-112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总汞标准溶液 1(瓶) 详见第二章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止。
采购包5(理化实验室危化品)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5-1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三氯甲烷色标 3(瓶) 详见第二章否
5-2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 8(瓶) 详见第二章 否
5-3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甲醇 4(瓶) 详见第二章 否
5-4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乙腈 4(瓶) 详见第二章 否
5-5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乙腈 4(瓶) 详见第二章 否
5-6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乙酸乙酯 2(瓶) 详见第二章 否
5-7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硼氢化钾 10(瓶) 详见第二章 否
5-8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盐酸 20(瓶) 详见第二章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止。
二、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s://www.great-td.cn/)。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③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交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④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按本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⑤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及登革热、艾滋病确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报
名包组名称+报名费,扫描件加盖公章。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支行
开户名: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3602010609200458381
注: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grzb@163.com,标题为“报名
资料+(项目名称)+(包组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0-837421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26286454
电子邮件:gdgrzb@163.com
附件下载: